2025/09/04免費課程推薦:多角貿易稅務實務,解決您的稅務頭痛問題!

(圖為AI生成)

今天來推薦一個免費課程:多角貿易稅務實務

而講師是誰呢?就是我本人啦~

開這課的目的,我發現到隨著時代的變遷、專業分工、資訊的流動快速

多角貿易情況更是多,而且發展出許多過去未有的交易模式

光是金流、物流、合約發票流,這三者,就很可能不一致

不一致的情況下,稅務該如何申報

就是令人頭痛的問題

來上課吧,我替你解除疑惑~

課程名稱:多角貿易稅務實務
時間:114/9/4 AM9:00-12:00
地點:新竹縣政府前棟三樓第二會議室(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3樓)
報名連結:https://www.idipc-hsinchu.org.tw/EduAvailable
講師:劉怡瑄會計師/地政士
經歷:儀軒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儀軒地政士事務所所長
擁有八張證照:會計師、記帳士、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 人、證券分析師、就業服人員乙級證照

 課程大綱:
一、多角貿易簡介

二、多角貿易稅務介紹_營業稅

三、多角貿易稅務介紹_營利事業所得稅

四、實務案例解析
https://vocus.cc/article/68b17afafd8978000103e0a8

分類: 一般行業, 一般財稅, 會計師業務 | 標籤: , , , , , , | 發佈留言

事務所的經營挑戰與突破:價格、資源、服務,如何殺出重圍?

前幾天與同業聊到

現在會計服務業很競爭

我苦笑的說:記帳士記帳,比我又快又好又便宜

我根本沒有機會拿到業務

當然,我事務所還能繼續存活下去

還是有些競爭力的,只是不在記帳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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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爭取客戶的機會

我還是會全力以赴,但什麼是全力以赴?

我常常在思考,我究竟能提供什麼服務,讓客戶只找我,不找別人

我的核心競爭力在哪裡?

最近有與潛在客戶接觸,報價後,客戶就沒有消息

好一點的會通知我,我想了想

是訂價錯誤?還是別人比我專業?

常聽到同業,收費是我的好幾倍,甚至幾十倍

若是事實為真的前提下,我跟同業的區別

就是別人能解決很難的問題,而我無法,所以我賺不到這筆錢

但是我不怨客戶,因為我解決不了問題,何來收公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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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情況是,在專業相同的情況下,

比的是–>誰的價格低、誰的資源多、誰的服務好

這三個,只有價格是有形的,其他無形的,很不容易產生差異感

公費如何訂價這件事,我從執業開始,困擾到現在

我們提供的是服務,而服務成本,非常難預估,

每個行業有不同行業特性,我們又是客戶與政府機關的中間橋樑

與政府機關的往來,要說都可以說三天三夜了

所以常常收取的公費,與實際付出的勞務成本不成正比

公費報高了,客戶接不到

公費報低了,自己白做工

所以,希望自己可以跟很多前輩一樣

解決困難問題,收取合理的公費

但這很難,不一定達得到,要經歷與專業的累積

才有辦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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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出口貿易稅務全攻略:外銷貨物與勞務的營業稅零稅率及應備文件

最近因為川普的關稅戰,引起許多的討論,

台灣是個以出口為導向的國家

政府鼓勵外銷賺取外匯收入

外銷貨物及勞務,營業稅零稅率

但是…進口至其他國家,

其他國家要怎麼課進口稅,就要看進口國的臉色了

而美國又是世界最大的經濟體

美國課徵高額進口關稅,就會引起台灣中小企業成本的提升

進而壓縮利潤,甚至賠錢或賣不出去


多角貿易稅務議題,我們針對台灣的稅負來討論

貨物或勞務,會在世界各地流動

以台灣來說,貨物自台灣進口後

貨物要課關稅、貨物稅、營業稅

公司出售貨物,賺取收入後,要課營所稅

以上是進口貨物後內銷


若公司製造商品後,外銷出口至其他國家

營業稅零稅率,賺取外匯收入應課營所稅

以上是商品外銷出口


而問題就開始產生了…

外銷貨物或勞務,營業稅零稅率

零稅率的意思是,原先繳的營業稅進項稅額

都可以全部退稅,這是實質的免稅

誰不喜歡呢?少了營業稅5%,增加利潤、增加出口競爭力

而國稅局要避免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發生

會要求需要提示相關證明文件,來佐證確實是外銷出口


問題又來了…

大家都知道,商品要有競爭力,cp值要高,壓低成本是最直接的方式

商家會去尋找成本最低的國家去製造

以前是中國大陸、現在可能是越南、印度、泰國

而從原料購入、製造、成品銷售,會流轉至許多國家

而政府如何認定是外銷貨物呢?

舉例來說,可能貨物直接在中國製造完成,就直接自中國出口至客戶國家

沒有從台灣直接出口,這樣能認定是外銷貨物嗎?


買賣業外銷貨物,而服務業外銷勞務

以國際貿易來說,貿易商賺取佣金收入,這是屬於外銷勞務

而勞務跟貨物相比,又有無實體的特性,如何認定外銷勞務

這又是一門大學問了…

最近會計師們有討論到一個有趣的議題

若台灣的房屋仲介公司,仲介台灣人,去馬來西亞買房

後來馬來西亞公司,給台灣房屋仲介公司的佣金收入

是否屬於外銷佣金收入,可以採營業稅零稅率呢?

先講答案,不是零稅率,是應稅

以下是國稅局的新聞稿內容摘要: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經營海外不動產 銷售仲介業務的營業人,該仲介勞務是在國內提供、且供國內買受人使用,因其自國外所取得的報酬,屬勞務提供及使用均在中華民國境內, 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2款規定,「國內提供而國外使用」的勞務不同,應課徵營業稅。

從這個案例就可得知,要判斷是否為外銷貨物或外銷勞務,有多麼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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