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務所的經營挑戰與突破:價格、資源、服務,如何殺出重圍?

前幾天與同業聊到

現在會計服務業很競爭

我苦笑的說:記帳士記帳,比我又快又好又便宜

我根本沒有機會拿到業務

當然,我事務所還能繼續存活下去

還是有些競爭力的,只是不在記帳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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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爭取客戶的機會

我還是會全力以赴,但什麼是全力以赴?

我常常在思考,我究竟能提供什麼服務,讓客戶只找我,不找別人

我的核心競爭力在哪裡?

最近有與潛在客戶接觸,報價後,客戶就沒有消息

好一點的會通知我,我想了想

是訂價錯誤?還是別人比我專業?

常聽到同業,收費是我的好幾倍,甚至幾十倍

若是事實為真的前提下,我跟同業的區別

就是別人能解決很難的問題,而我無法,所以我賺不到這筆錢

但是我不怨客戶,因為我解決不了問題,何來收公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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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情況是,在專業相同的情況下,

比的是–>誰的價格低、誰的資源多、誰的服務好

這三個,只有價格是有形的,其他無形的,很不容易產生差異感

公費如何訂價這件事,我從執業開始,困擾到現在

我們提供的是服務,而服務成本,非常難預估,

每個行業有不同行業特性,我們又是客戶與政府機關的中間橋樑

與政府機關的往來,要說都可以說三天三夜了

所以常常收取的公費,與實際付出的勞務成本不成正比

公費報高了,客戶接不到

公費報低了,自己白做工

所以,希望自己可以跟很多前輩一樣

解決困難問題,收取合理的公費

但這很難,不一定達得到,要經歷與專業的累積

才有辦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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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出口貿易稅務全攻略:外銷貨物與勞務的營業稅零稅率及應備文件

最近因為川普的關稅戰,引起許多的討論,

台灣是個以出口為導向的國家

政府鼓勵外銷賺取外匯收入

外銷貨物及勞務,營業稅零稅率

但是…進口至其他國家,

其他國家要怎麼課進口稅,就要看進口國的臉色了

而美國又是世界最大的經濟體

美國課徵高額進口關稅,就會引起台灣中小企業成本的提升

進而壓縮利潤,甚至賠錢或賣不出去


多角貿易稅務議題,我們針對台灣的稅負來討論

貨物或勞務,會在世界各地流動

以台灣來說,貨物自台灣進口後

貨物要課關稅、貨物稅、營業稅

公司出售貨物,賺取收入後,要課營所稅

以上是進口貨物後內銷


若公司製造商品後,外銷出口至其他國家

營業稅零稅率,賺取外匯收入應課營所稅

以上是商品外銷出口


而問題就開始產生了…

外銷貨物或勞務,營業稅零稅率

零稅率的意思是,原先繳的營業稅進項稅額

都可以全部退稅,這是實質的免稅

誰不喜歡呢?少了營業稅5%,增加利潤、增加出口競爭力

而國稅局要避免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發生

會要求需要提示相關證明文件,來佐證確實是外銷出口


問題又來了…

大家都知道,商品要有競爭力,cp值要高,壓低成本是最直接的方式

商家會去尋找成本最低的國家去製造

以前是中國大陸、現在可能是越南、印度、泰國

而從原料購入、製造、成品銷售,會流轉至許多國家

而政府如何認定是外銷貨物呢?

舉例來說,可能貨物直接在中國製造完成,就直接自中國出口至客戶國家

沒有從台灣直接出口,這樣能認定是外銷貨物嗎?


買賣業外銷貨物,而服務業外銷勞務

以國際貿易來說,貿易商賺取佣金收入,這是屬於外銷勞務

而勞務跟貨物相比,又有無實體的特性,如何認定外銷勞務

這又是一門大學問了…

最近會計師們有討論到一個有趣的議題

若台灣的房屋仲介公司,仲介台灣人,去馬來西亞買房

後來馬來西亞公司,給台灣房屋仲介公司的佣金收入

是否屬於外銷佣金收入,可以採營業稅零稅率呢?

先講答案,不是零稅率,是應稅

以下是國稅局的新聞稿內容摘要: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經營海外不動產 銷售仲介業務的營業人,該仲介勞務是在國內提供、且供國內買受人使用,因其自國外所取得的報酬,屬勞務提供及使用均在中華民國境內, 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第2款規定,「國內提供而國外使用」的勞務不同,應課徵營業稅。

從這個案例就可得知,要判斷是否為外銷貨物或外銷勞務,有多麼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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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線法規實務課程心得:從天堂到地獄的距離,一條建築線的距離

8/12去苗栗縣地政士公會上了陳毅老師的建築線法規實務

一直以來,因為不是建築本科系出身,建築相關法規實在是外行

但往往一塊基地,到底能不能建築,建築線扮演重要的角色

指不出建築線,這塊基地的價值,就會由天堂掉至地獄

地主的損失會非常大,所以,就我所知,有人專門在做指定建築線的工作

不一定是建築師,有些代書或都市計畫技師,也有專門協助客戶這方面的業務

我剛初入地政士行業時,對於指建築線這件事,我常常想:

我看GOOGLE,基地四週有可出入的道路,這樣為何會指不出建築線?

上過課後才知道,”路”有分非常多種,有些看起來是路,其實不是路,

可能是私有土地,地主長期沒有意見,就被大家走成”看似”是一條路

但其實那是私人土地,要通行,要經過地主同意的…

又基地四週的確有路可通行,但是通行的路,或私設道路出去所連接的路

在寬度上及長度上,都有法規的規定,

而法規,中央有訂,地方縣市也有訂,所以,比較重要的是各縣市的規定

哇塞,台灣就這麼點大,各縣市有各縣市規定,也又可能各縣市承辦人,

對法條的理解不同,得出來的結果也又不同了

這就是讓人頭疼的地方了

這是我對指定建築線,大家普遍覺得實務上難的地方在這裡

因為影響的利益太大,所以往往有爭議,會告上法院

這時,就會產生許多的法院判例、判決,需要去看、去消化理解

才能為客戶爭取最大的利益

呼~這是我個人,上完課,對此課程的感想

至於上課重點內容,容我這幾天有空再來分享

後續課程內容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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