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號設立流程

公司、行號登記申請流程並不繁瑣,但每一個階段都要確認清楚,必須具備公司法、商業登記法、稅法及其他有關法令等專業知識,申辦過程中若有小細節沒注意就容易會遭到退、補件等狀況,為了節省您寶貴的時間,請交給儀軒會計師事務所,歡迎與我聯絡。

決定公司型態

申請公司 ? 還是行號 ? 可以評估一下要營業的項目,有些是必須要有限公司才能經營
申請股份有限公司比較複雜,建議可以直接諮詢事務所

STEP 1 – 名稱預查

1. 準備3-5個想要設立的公司名稱,點入 經濟部 ─ 公司名稱暨所營事業預查輔助查詢 預查。確認公司登記名稱是否有人使用後,可至經濟部商業司現場申請,或可透過 公司與商業及有限合夥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

線上申辦 : 150元
郵寄或臨櫃申辦 : 300元

約莫4個工作天可收到預查核定書,確定正式設立的公司名稱。 刻公司章 (大章)、負責人章 (小章)

2. 依據公司提供的服務項目,可透過 經濟部 ─ 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 查詢 。 注意 : 代碼的最後一碼若為 “1” 屬特許行業,要先有相關的許可證才能向市政府申請喔 。

STEP 2 – 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查核辦理

應備文件 :

1. 建物謄本 (自行準備或向房東索取)

2. 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3. 建築管理規定查詢表

攜以上三份文件,前往台北市商業處的都發局臨櫃,辦理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查核。

STEP 3 – 開立籌備戶

選擇一間公司附近的銀行,開立籌備戶頭 (銀行開戶要有地緣關係,公司設立或登記地點不能太遠,否則有可能會被拒絕)。

STEP 4 – 申請資本額簽證報告書

1. 申請有限公司一定要會計師簽證,開完籌備戶存入資本額三天內,可向配合的事務所詢問需要準備的資料,申請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以證明設立登記公司資本額的真實性 。

2. 待資本額存入並完成申辦以後,便可以改回公司正式名稱 。

STEP 5 – 縣市政府申請設立登記

1.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 章程影本

3.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

4. 股東同意書、董事同意書影本 (無董事長者免附)

5. 董事願任同意書影本 (董事於股東同意書同意時免附)

6.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及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7. 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8. 股東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股東為本國公司或經登記之外國公司者免附)

9. 董事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10. 設立登記表2份

備註 :

1. 以上文件各準備兩份,一份為申請統編用、一份為申請稅籍用

2. 費用 : 按章程所定資本總額每4千元以1元計算;登記費未達1千元者,以1千元計收

1. 商業設立登記申請書

2. 預查名稱電子核定書

3. 房屋使用同意書影本

4. 房屋所有權證明影本(房屋稅單、謄本、權狀…等,擇一即可)

5. 負責人 、 合夥人身分證影本

6. 合夥契約書 (獨資不用附)

7. 資本額證明文件影本 (存摺、對帳單、餘額證明…等,未達25萬不用附)

送件完成一周後可在網站上查詢,出現核准就可帶身份證跟大小章去領核准函了,選擇郵寄的話則會寄到營業地址,核准後網站可以看到核准的統一編號後就可以去刻發票章囉!

STEP 6 – 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把之前送縣市政府的資料通通再列印一份 (申請書換成國稅局的申請書) 送至國稅局,等國稅局發文到營業地址,收到後負責人帶雙證件及印章至國稅局簽名,這樣設立的流程就全部完成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