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地政士上榜心得

地政士今天放榜,我上榜了,不過,我並沒有非常開心,因為僅低空飛過,這次四科專業科目,民法最低,僅47分(考試在寫的時侯還挺有信心的,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土地法65分、土地登記規則61分,土地稅法78分(還好有這科幫我拉分數)、國文57分(我文筆實在不怎麼樣)。

不過,終究是考上了,應該是要開心才是,今天放榜日,考選部等到下午4點多才榜示,還沒放榜前,整個心七上八下的,考前還去了天公壇的文昌帝君拜拜,果然有拜有差。

言歸正傳,從決定準備考試到考試時間,大概從今年過完年二月到六月,前後大概4個多月的時間,又要兼顧會計師業務,又要準備考試,說真的,很累。

說說考試的初衷,以前還沒當會計師之前,大部份的工作經歷都在營建業,故對地政業務,因為常常會接觸到,有時,地政不懂,就解決不了會計稅務問題,所以在約莫十年前,有考過一次,不過,那次平均分數在50分左右,想當然爾就是沒上榜。

後來開始執業了,接觸的客戶又是以營建業為主,客戶因為很信任我們會計師,所以公司大大小小問題,都會來問我們,若我不懂,服務客戶又不夠到位,所以,後來就有進修地政的打算,也又因為會計師業務現在削價競爭激烈,若能給予客戶更高的滿意度,客戶也比較留得住,故在今年決定再拚一次,考地政士看看。

壹、讀書時間分配:

我的準備時間分配如下,給大家參考:

一、1.5月把將課程看完第一次。

二、1個月做考古題,瞭解考試重點在哪裡。

三、1.5個月看第二次課程,並開始背誦第一次。

四、0.5個月不再看課程,背誦第二次。

考了那麼多次的考試,得到的心得是,考前努力讀,考試用力寫(寫的手超酸)、考完就算了,別再想,因為,地政士考試,全部是申論題,考上除了努力用功外,還有點運氣的成分,閱卷老師到底給幾分,還沒放榜前,真的都沒個準,這次就是,我自認考得還不錯,結果只有低空飛過。

貳、考試補習班的選擇及書單

再來跟大家分享考試課程跟書單吧,先來分享課程,因為很久以前考過一次,所以我就沒再買課程,只有買陳翰老師的地政士線上歷屆試題詳解班,陳老師不愧是名師,有些以往容易搞混的觀念,透過試題詳解班徹底搞清楚,他也很用心,開讀書會等等的線上課程,真的大推他一下~(雖然陳老師不認識我~)

再來書單的部份,糕點的地政類書籍都編寫的很不錯,土地法規論(許文昌)、土地登記論(許文昌)這二本我很愛,專題式的編排,加上歷屆試題練習,直接讀完直接測試,有不會的直接在專題內找答案,非常節省時間。

另一本我也大推,地政士歷屆試題詳解(許文昌、曾文田),將重要性分成1-5顆星,先挑最重要的讀,有時間再看次重要的,不過,我發現,若還沒看過一遍課本,就寫試題,沒什麼用,因為不知道考點在哪裡,另外,提醒各位,地政士考申論題,題目一定要親手寫一遍,用看的跟用寫的,完全是不一樣的,就類似聽課跟講課的概念類似。也就是說,當聽完課後,試著將課本蓋上,將觀念在腦中run一次,然後,試著講出來,看似很簡單,其實超難(這是我學霸道友教我的讀書技巧);寫題目也一樣,要用寫的,不能只用看的,當然,若沒時間,不用整本都用寫的,寫過一些後,其他的就用自已的話唸出來,這樣也能達到效果且省時間。

民法我考得很爛,就沒資格分享,大家就去看看其他考民法高分道友的分享文吧~

參、讀書技巧

以前讀書就是從第一頁讀到最後一頁,發現唸到第十頁,就不知道自已在讀什麼,超級沒效率,所以以前很努力讀書,卻都是落榜收場。後來參考很多網路上的讀書技巧分享,且實際落實後,才發現以前走很多冤枉路,以下就是我用血淚換來的讀書小技巧,給各位參考:

一、先研究考試類型及大綱後再開始讀書:

1、考試類型:考申論題?考選擇題?都有?考選擇題測試考試內容細節、考申論題測試有無融會貫通,考選擇題,狂做題目就對了;考申論題,需先問問自已,這個議題,是否巳懂了,把架構列出來。

2、考試大綱:有些考科,只考某法規的某章節,那就讀那章就好,不然會浪費時間。

二、建立章節架構:

許文昌老師的書,架構完整性很夠,建議可以參考,有架構才不會有見樹不見林的盲點,而且也不會讀到最後,迷路了不知道自已在哪裡。

三、要不要做筆記見仁見智:

很多考上朋友都建議要有自己的筆記,我曾經也試著寫過,但總是寫到一半,因為種種原因而放棄,例如:太忙了,太久再回來看自已的筆記,不知道自已當初在寫什麼;又或者因為很懶(這應該是最大的原因~),後來我決定不做筆記,直接把重點寫在課本上,或者將我覺得不錯的書,當做我的筆記,直接把筆記重點寫在旁邊。

所以結論是,筆記是你咀嚼課程後的產物,有時間且有毅力寫是最好的,但若做不到,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別人的讀書方式,不一定適合你,找出自已的讀書方式,才是你上榜的關鍵。

四、學個幾項記憶法,在考場上會如虎添翼:

人類的記憶,是有系統且有方法的,一堆內容,若沒分類,大腦根本記不住,一下子就忘了,所以,讀書時,要先列大綱,骨架先有,內容也就是補肉部份,就可以靠用口訣的方式來記憶,每個重點挑出幾個重點字,再把這些關鍵字,付予有意義的內容或圖像,這樣在考場上,即使太緊張失常,也能寫出一些東西來,不致於失分太多。至於怎麼編口訣或圖像,有些補習班老師會教,若沒有,自已試著編看看,越貼近你生活情況的口訣,越記得住,真的不會太難,大家可以嘗試看看。

肆、考試當天心情調整

建議考前一星期,不要再讀新東西了,這只會使你更緊張,更覺得自已考不上,把基本分把握住,應該就可以了。

考試前一晚,我總是睡不好,緊張考不好外,更怕自已睡過頭,找不到試場等等的無謂焦慮,但這真的無解,我只能說,考前準備充分的話,這種焦慮感可能會小一些,我是很容易緊張的人,所以沒有解決方法能分享。

考試必備文具要準備好,其中我覺得最重要的是手錶,要謹守題目分配寫作時間,時間到了就換下一題,所以隨時要看好時間,這非常重要。

另外,找支好寫的筆,也蠻重要的,一來,每次要寫一個半小時,寫完都覺得我手快廢了,所以找握筆處有軟墊的筆,應該可以紓緩一些手部不適。

還有一個重要東西,就是酸痛貼布,貼在手腕及肩膀,讓考試緊張的身體,有些紓緩。

這次我考試,當下發生緊張導致暫時失憶狀態,還好之前有練習一些記憶方法救了我,不然這次可能就榜上無名了。

還有一個小提醒,就是飲食處理,自己最瞭解自己的身體,有些讓自己會不舒服的食物,就盡量少吃,還有水不要喝太多,以免考試途中想上廁所。

伍、光有執照不會為你賺錢,關鍵是怎麼運用

考上後,怎麼讓執照發揮最大的功效,才是最頭大的事情,這個我還沒有頭緒,容我再好好思考思考吧,以上落落長的文字,希望對還在爭取上岸的你來說,有些許的幫助,這樣便足夠。

分類: 地政士業務 | 發佈留言

證劵投資顧問業設立流程及財稅處理

壹、簡介

證券投資顧問,指直接或間接自委任人或第三人取得報酬,對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以經營證券投資顧問為業之機構。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之業務種類如下:

一、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二、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業務。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是以經營證券投資顧問為業的公司。

成立方式採用「許可制」,也就是得經主管機關(金管會)許可才能成立。

貳、設立流程

一、登記前應經特許之許可流程介紹

(一) 所營事業代號查詢:

H304011 證劵投資顧問業

(二)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

(三)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劵期貨局

(四)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設立、認許、新增

公司名稱變更

增資(發行新股)、減資

公司所在地變更

分公司所在地變更

解散、合併、停業、復業、分公司設立

(五) 法規依據: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3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設置標準第8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第43條

、設立流程應備文件 :

   (一) 第一階段 : 金管會-申請許可

  1. 申請書
  2. 公司章程。
  3. 營業計畫書:載明業務經營之原則、內部組織分工、人員招募與訓練、場地設備概況及未來一年財務狀況預估。
  4. 發起人會議紀錄。
  5. 發起人名冊:載明姓名或名稱、身分證(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證或護照)號碼或公司統一編號、住址、公司所在地、出資額及認股比率。自然人發起人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法人發起人應檢附公司章程、公司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繼續經營之證明文件、代表人出任之指派書及被指派人同意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董事名冊、監察人名冊、持股百分之三以上主要股東名冊及關係企業名冊。
  6. 發起人目前擔任其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商之股東、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業務人員明細表
  7. 發起人無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8. 發起人之代表人或指定代表人行使職務者,無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9. 會計制度。
  10. 申請書及附件所載事項無虛偽、隱匿之聲明書。
  11.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設立審查報告表

              (1) 依投顧設置標準第六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至少設置投資研究、財務會計部門,配置適足、適任之經理人、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並應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所定之資格條件,其資格條件,請詳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之規定。

  (二) 第二階段 : 經濟部-公司設立登記   自許可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公司設立登記

   ★ 公司設立應備文件:

  1. 有限公司:

             ( 1 )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 2 ) 章程影本

             ( 3 )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

             ( 4 ) 股東同意書影本、董事同意書影本 ( 無董事長者免附 )

             ( 5 ) 董事願任同意書影本(董事於股東同意書同意時免附)

             ( 6 )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及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 7 ) 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 8 ) 股東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股東為本國公司或經登記之外國公司者免附 )

             ( 9 ) 董事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10 ) 設立登記表 2 份

             ( 11 ) 登記費:按章程所定資本總額每新臺幣四千元一元計算;登記費未達新臺幣一千元者,以新臺幣一千元計收

2. 股份有限公司:

             ( 1 )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 2 ) 章程影本

             ( 3 )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

             ( 4 ) 發起人會議事錄影本

             ( 5 ) 董事會議事錄或董事同意書影本

             ( 6 ) 董事、監察人及董事長願任同意書(政府股東指派之董事、監察人免附)影本

             ( 7 ) 發起人名冊影本

             ( 8 ) 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 9 ) 發起人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10 ) 董監事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11 )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及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 12 ) 設立登記表 2 份

             ( 13 ) 按其實收資本額每新臺幣四千元一元計算,而未達一千元者,以一千元計收

  (三) 第三階段 : 金管會-申請核發營業執照

  1. 申請書
  2.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 公司章程。
  4. 業務章則 (應載明業務之經營原則、作業手續、權責劃分、業務紛爭處理、人員教育訓練及管理事項等內部管理制度。)
  5. 股東名冊及股東會議事錄。
  6. 董事名冊及董事會議事錄。
  7. 監察人名冊。
  8.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同業公會)出具之經理人、部門主管與業務人員資格審查合格之人員名冊及其資格證明文件。
  9. 經理人、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均為專任之聲明書。
  10.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業務人員無本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11. 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七條第七項規定無投資於其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兼為其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聲明書。
  12. 公司組織圖。
  13.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核發營業執照審查報告表。
  14. 營業處所之權狀影本或租賃契約影本及其平面圖、照片。
  15. 營業處所獨立且未與其他事業共同使用之聲明書。
  16. 已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提存營業保證金之證明文件。
  17. 同業公會同意入會之證明文件。
  18. 申請書及附件所載事項無虛偽、隱匿之聲明書。

 (四) 第四階段 : 加入同業公會

   取得應業許可證照後,加入同業公會後始得開業。

三、資本額 :

實收資本額不能少於2,000萬。(分支機構不用增加資本額),發起人應於發起時一次認足。

四、可否以行號 ( 獨資合夥)方式設立?

限以「股份有限公司」型態經營

名稱須加上「證券投資顧問」字樣,如「○○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五、備註 :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至少設置投資研究、財務會計部門,配置適足、適任之經理人、部門主管及業務人員,並應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所定之資格條件。

参、稅務申報

一、相關行業代號與成本率分析

肆、財政部新聞稿  

一、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自108年7月1日起,經營專屬本業銷售額,適用證券業2%營業稅稅率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4條第2項規定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自108年7月1日起,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1條第1項所定證券業之營業稅稅率2%。

該局說明,經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營業人自108年7月1日起,應依營業稅法第4章第2節規定計算稅額。自108年9月1日起申報所屬年月份為108年7-8月以後各期之營業稅,應使用專營特種稅額計算營業人使用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4)」,其取得之進項憑證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進一步說明,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4條第25款規定,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如欲開立統一發票,應使用「特種統一發票」,將銷售額填載於金額欄,並依「專屬本業收入」或「非專屬本業收入」適用之稅率報繳營業稅。

該局提醒,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專屬本業(包括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有關業務)之銷售額,始有2%營業稅稅率之適用,如有其他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仍應依營業稅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按5%稅率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2019-09-02

伍、資料來源:

一、中華民國財政部國稅局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劵期貨局

三、臺北市商業處公司登記主題網                                 

四、臺北市商業處商業登記主題網

五、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經特許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六、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分類: 特許行業 | 發佈留言

移民服務業設立流程及財稅處理

壹、簡介

移民服務業,則是從事經營「代辦居留、定居或永久居留業務」、「代辦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或「其他與移民有關之諮詢業務」規定業務者,經營「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諮詢、仲介業務,並以保護移民者權益所必須者為限」。簡單說就是代辦外籍新娘,或者是移民到國外之業務。

代辦居留:資本額需500萬,需要有移民專業人員

代辦移民:資本額需800萬,需要有移民專業人員

設立流程

一、公司登記流程

     (一) 所營事業代號查詢:

JA04011 移民服務業

     (二) 登記前應經特許之許可流程介紹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

受理許可申請之機關:內政部移民署

(三) 公司登記前應先經許可之登記項目:

設立、認許、新增

公司名稱變更

公司所在地變更

增資(發行新股)、減資

代表公司負責人變更

  (四) 法規依據: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7條第2項

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2條

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15條 

移民業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輔導管理辦法第17條 

二、設立流程應備文件 :

(一) 第一階段 : 向移民署申請核准許可設置

     1. 移民業務機構設立申請書

    2. 發起人名冊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 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影本

    4. 資本額證明文件。(已有公司登記者,免附)

    5. 專任專業人員至少三人之名冊及其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6. 保證金定期存款單影本

    7. 質權設定通知書乙式二份

    8.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二) 第二階段 : 向經濟部/直轄市政府申辦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設立應備文件:

  1. 有限公司:

            ( 1 )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 2 ) 章程影本

            ( 3 )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

            ( 4 ) 股東同意書影本、董事同意書影本 ( 無董事長者免附 )

            ( 5 ) 董事願任同意書影本(董事於股東同意書同意時免附)

            ( 6 )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及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 7 ) 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 8 ) 股東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股東為本國公司或經登記之外國公司者免附 )

      ( 9 ) 董事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10 ) 設立登記表 2 份

      ( 11 ) 登記費:按章程所定資本總額每新臺幣四千元一元計算;登記費未達新臺幣一千元者,以新臺幣一千元計收

2. 股份有限公司:
   ( 1 )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 2 ) 章程影本

           ( 3)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

           ( 4 ) 發起人會議事錄影本

           ( 5 ) 董事會議事錄或董事同意書影本

           ( 6 ) 董事、監察人及董事長願任同意書(政府股東指派之董事、監察人免附)影本

           ( 7) 發起人名冊影本

           ( 8 ) 會計師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 9 ) 發起人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10 ) 董監事資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11 ) 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影本及所有權證明文件影本

           ( 12 ) 設立登記表 2 份

           ( 13 ) 按其實收資本額每新臺幣四千元一元計算,而未達一千元者,以一千元計收

  • 移民業務機構經許可設立後,應於六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妥公司登記或營業項目變更登記,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入出國及移民署辦妥質權設定;逾期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廢止其設立許可:
  1. 以公司名義提存之定期存款單正本
  2. 以公司名義作成之質權設定通知書。
  3. 銀行同意質權設定之覆函
     

(三)第三階段 : 向移民署申領註冊登記證 ( 並繳納保證金及註冊登記證規費)

★應備文件 :

1.註冊登記證申請書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3.公司章程

4.以公司名義提存之定期存款單正本

5.以公司名義作成之質權設定通知書

6.銀行同意質權設定之覆函

★資本額、保證金及規費 :

1.經營下列各款移民業務者,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500萬元,應提存保證金新臺幣150萬元。

( 1 ) 代辦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業務或歸化業務。

( 2 ) 代辦非觀光旅遊之停留簽證業務。

( 3 ) 其他與移民有關之諮詢業務。

2.經營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諮詢、仲介業務者,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 800萬元,應提存保證金為新臺幣250萬元。

3.同時經營前述業務者,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800萬元,應提存保證金為新臺幣250萬元。

4.繳納新臺幣5,000元註冊登記證規費之郵政匯票1份,受款人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但經營與投資移民有關之移民基金諮詢、仲介業務者,註冊登記證規費為新臺幣8.000元。

(四)第四階段 : 移民署核發移民業務機構註冊登記證

三、可否以行號 ( 獨資合夥)方式設立?

     否,限以「公司」型態經營。

參、稅務申報

一、相關行業代號與成本率分析

肆、財政部新聞稿

一、台美洽簽租稅協定 三大好處

    蔡總統上周接見美國參議員訪問團時表示,期盼能和美國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ADTA),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昨(22)日表示,若台美租稅協定成功簽署及生效,對台灣個人和企業有降低扣繳稅率;企業以常設機構為衡量標準,決定申報門檻和時機;避免遭雙重課稅等三大好處。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指出,目前台美尚未達成租稅協議,因此台商需負擔較高稅負成本,例如,台灣企業赴美投資美國子公司,獲利時要先繳納美國企業所得稅21%,稅後盈餘匯回台灣前還需要再負擔30%的美國股利扣繳。

    蘇宥人表示,美國和經貿合作夥伴簽訂租稅協定後,扣繳稅率可望從高達30%降低至15%以下,對台灣企業來說可以降低至美國投資的成本,避免接近一半的獲利被稅「吃掉」,並無須為降低美國扣繳稅負而大幅限制對美投資規模。

    另外,目前美國國內法對於外國企業在申報以及納稅的門檻,標準仍十分模糊,讓外國企業面臨潛在稅務風險;若能簽署租稅協定,外國企業就可以採用「常設機構」的標準,在規劃美國投資時,有明確的協定依據,清楚哪些活動是可以執行的,大幅降低企業國際稅務風險。

    第三,蘇宥人表示,租稅協定通常包含其他有利於個人和公司避免雙重課稅的條文,例如,會明確定義各方對員工短期外派薪資,或其他所得類型的課稅權,並讓雙方稅務機關能透過相互協議程序,以協商方式解決兩邊稅法的衝突。另外,納稅人的稅務資訊也會變得更加透明,蘇宥人指出,和美國簽署貿易協定,通常包含雙方可以例行性進行稅務資訊交換的條文,因此台灣稅務機關也能從美國要求台灣居住者在美國的所得和財產資訊。台美雙方將在今年9月透過「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簽訂貿易協定,先前行政院政委鄧振中表示,雙方就貿易便捷化、法規透明化方向努力,有助企業拓展對方市場。        2022.08.23 經濟日報 / 記者陳姿穎

伍、資料來源:

一、內政部移民署

二、臺北市商業處公司登記主題網

三、臺北市商業處商業登記主題網

四、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經特許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五、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六、經濟日報

分類: 特許行業 | 發佈留言